刊登日期: | 2016/1/6 |
發文日期: | 2016/1/6 |
發文字號: | 府環水二字第1043647435號 |
主旨: | 本府水污染防治業務部分權限委託技佳工程股問有限公司辦理。 |
依據: | 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辦理。 |
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16條第1、2項辦理。一、委託期間:自104年12月1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。 二、委託事項:委託「技佳工程顧問有限公司」辦理「雲林縣畜牧業沼渣、沼液農地肥分使用先期調查及示範計畫」等相關業務。 (一)雲林縣畜牧業背景資料及沼渣、沼液運用調查。 (二)辦理水污染法令說明及農地肥分使用推廣宣導會。 (三)評估雲林縣畜牧業使用沼渣、沼液農地肥分使用對環境之影響及總量調查分析。 (四)河川水質及背景資料監測。 (五)協助撰寫沼氣發電系統設置申請補助及碳權認證計畫書。 (六)其他配合事項及重大水污染緊急應變相關處理。 三、法規依據:「水污染防治法第4條」。 四、委託事項如有疑義者,請電洽本縣環境保護局水質保護科(電話:05-5340414分機255)。 |